淄博确定今年生态环保工作目标

04.02.2017  19:07

  2017年淄博市生态环保工作目标已经确定,  该市在大气、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分别制定出年度工作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  良好及以上天数达到55%(200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65%(237天)。同时,还要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的位次前移。SO2、NO2、PM10、PM2.5浓度目标分别达到50微克/立方米、45微克/立方米、113微克/立方米、65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努力达到全省中游水平,改善率列全省前列。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所有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主要指标COD和氨氮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及以上。其中,沂河达到地表水III类水体要求,支脉河达到地表水IV类水体要求,孝妇河博山段以下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III类水体要求;马踏湖、文昌湖、孝妇河湿地公园水质主要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III类水体要求。19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12处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完成市级红线室外勘界工作,出台《淄博市生态红线功能区域保护条例》。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全市完成生态修复1万亩,打造主城区东南部绿化屏障和休闲森林公园。着力构建孝妇河、范阳河、猪龙河、文昌湖等主要河湖的互联互通,努力实现“八河联通、六水共用、清水润城”的目标。

  今年,淄博市将继续坚持综合施策、精准治理,措施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