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集中组织实施“绿动力”提升工程

28.12.2015  16:20
      近日,淄博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制定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大气治理方面,确定集中组织实施“绿动力”提升工程,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持续治理,重点推进超低排放、集中煤制气、集中煤制粉和陶瓷生产集中制粉,推广洁净型煤和兰炭,逐年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量,力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的排名逐步前移。

  计划到2017年,实现所有燃煤电厂和10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全面完成直燃煤小锅炉淘汰置换,淘汰后的燃煤小锅炉供热区域由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采用清洁能源供热。坚持集约集聚发展,对不在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实施搬迁入园,提高能源供应和原材料加工的集约化水平。 

  建议中提出,到2020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220天以上,森林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8%和4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