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要求调整完善区对镇财政体制

09.03.2017  19:38

近期,淄博市淄川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区对镇(街道、开发区)财政体制的通知》,以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实现区与镇级利益共享,提高镇级财政保障能力,有效调动镇级科学发展、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去年,该区审计局在区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区财政存在大额超拨镇办调度款的问题,为此向区政府提出了调整完善区对镇办的财政结算体制,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实现区镇收入增减的合理共享机制的建议。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促进及时出台了上述文件。

通知对调整完善区对镇办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具体问题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划分了区镇两级收入支出、调整了收入共享比例、确定了镇级定额上解和补助基数等事项,完善了现行区对镇级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完善财政分配政策,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镇级努力扩大财政收入规模,实现财力与收入同步稳定增长。(张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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