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负责人谈深化公安改革3大特点:聚焦问题 触及根本

15.02.2015  22:18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日前,公安部负责人就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我们注意到这是中央首提“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这次改革与以往改革相比有什么不同?

  答: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期待,不断推进公安工作改革创新。比如,在警务运行方面健全完善了110警务指挥机制、治安巡逻防控机制、打击犯罪工作机制和警务合作机制;又如,在治安、户籍、边防、消防、出入境、交通等行政管理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与以往改革相比,这次改革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这是一次全面系统的改革。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经深入调研论证出台了“一揽子”改革举措,包括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具体措施,几乎涵盖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既有公安管理体制的改革、又有警务运行机制的完善,既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又回答了基层关注的问题,既务实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注重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第二,这是一次综合配套的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更加注重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高度进行宏观思考、顶层设计,更加注重与相关部门、相关领域的改革统筹配套、协同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其中不少重大举措,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发力、综合施策,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第三,这是一次触及根本的改革。这次改革聚焦问题、触及根本,对一些多年积累下来的制约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深层次、老大难问题进行了破题,不仅是对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警务保障的改进和完善,也是对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责任、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调整。要确保改革沿着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推进,需要全国公安机关上下一心,以“啃硬骨头”和“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努力形成改革合力、发挥整体效应。同时,公安机关许多社会管理方面的改革也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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