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治污留住碧水蓝天

29.11.2016  15:36

  ◆刘巨贵 毕霄燕

  11月上旬的一天晚上,山东省高青县环境执法人员在夜幕的掩护下,突击检查了汇港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据周围群众反映,这家企业以前一直有异味产生,为此执法人员已先后对其夜查5次,督促企业加强治理,确保没有异味泄漏。

  市级领导每周带领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夜查

  9月底~11月初,仅一个多月时间,高青县关停了几十家企业,所有涉污企业都建立了档案。

  “这1个多月高青变化很大,空气越来越好,也闻不到异味了。”家住高青县的岳女士告诉记者。

  高青县的改变,得益于淄博市不断加快的生态建设步伐。据悉,从去年开始,淄博市实施党政“一把手”工程,市委书记和市长每月坚持召开生态淄博建设和绿动力提升工程调度会,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要求,采取抓正反典型的形式,通过视频内参、情况通报,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体工作进展。同时,实行领导带班夜间检查制度,市级领导每周带领公安、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进行夜查。

  经过全市的共同努力,淄博市在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和刑责治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今年初,淄博市共确定了2080项治理工程。截至10月底,已完成2018项,在建54项。约谈区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354人(次),现场核查各类工程5793项(次),下发督办单或交办件621件,督办问题3964个,受理投诉举报373件(次),解决重点问题4737个。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管理,督导各区县建立完善管理责任人制度、巡查制度、调度通报制度等,确保各监测站点稳定运行。

  开展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和独立调查执法

  围绕水污染防治,淄博市对重点涉水企业的产品、产量、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事故应急池建设和特征污染物情况开展拉网式调查,全面摸清涉水企业污染底数,制定河流水质达标方案。

  淄博市组织各区县从污染源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河流生态修复等方面制定保障断面水质21项指标达标工作方案。截至9月底,全市确定的31项重点治理工程已完成13项,在建18项。

  为深入推进铁腕治污、“刑责治污”,淄博市建立了四级环境监管执法网格,不断创新行政执法工作模式,开展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和独立调查执法活动。截至10月底,淄博市已累计罚款6905万元,破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85起,抓获245人。针对重点通报问题,进行提级处理,启动追责。

  今年1月~10月,淄博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共202天,同比增加57天。11月初,山东省公布17地市前三季度大气生态补偿资金情况,淄博市获得1608万元,位列全省第一。全市河流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均值为28.1mg/L、1.32 mg/L,同比分别下降15.1%、28.3%,在山东全省流域内率先实现监控断面功能区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