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领导出席我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加快职能转变新闻发布会 并就我省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定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04.06.2015  18:39

李永红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会场

    2015年6月4日(星期四)下午2:30,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联合举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加快职能转变有关情况。省编办主任、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维寅,省编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书伟,省政府办公厅信息调研室主任、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于成河,省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省区域战略发展推进办公室副主任李永红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主任、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王世农主持会议。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关于我委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时,李永红指出,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是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省发改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四张清单、一个平台”政府权力运行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在省编办的指导下,突出抓好修订核准目录、精简审批事项、规范投资管理等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把口袋里的生产力全都掏出来”。

    第一,及时修订核准目录。 到目前为止,我省已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行了两轮修订。2013年底,国家对实施了近10年的核准目录进行修订。山东省发改委紧跟落实,报请省政府批准并在全国省级率先实施,共取消、下放省级核准、备案事项47项,省级核准事项减少40%。2014年,国家又对核准目录进行再次修订。根据国家新精神新要求,我们在第一时间修订完成了山东省核准目录2014年本,并在去年12月30日以省政府名义发布,共取消、下放核准事项26项。

    第二,大力精简审批事项。 我们按照“能免则免,应放尽放”的原则,对能取消的核准事项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国家下放核准权限的事项,除明确要求必须由省级核准的外,一律下放到地方核准;同时,对能够改为备案的核准事项全部改为备案管理,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省级审批事项。

    第三,科学规范投资管理。 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建设并运行了“阳光审批、勤廉发改”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了网上办理、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精简规范前置核准条件,仅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等“外部性”方面进行核准,对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内部性”条件,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在介绍我省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情况时,李永红强调,根据国务院部署,今年国家将制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负面清单草案,出台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办法并开展试点。所谓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前者是适用于境内外所有投资者市场准入的普遍性管理措施,后者只适用于境外投资者在我国投资经营行为。

    从制定意义上,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一项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制度创新。通过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根本上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从制定权限上,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国家将制定发布各地必须普遍遵照执行的负面清单“基础版”,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做出一定调整,形成负面清单的“本地版”,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

    从工作进度上,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牵头起草了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这个意见有望年内出台。下一步,我省将密切跟踪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制定工作进展,加强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国家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后,我省将结合山东实际,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力争尽快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山东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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