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清明节五项措施并举做到森林火灾零报告

07.04.2015  12:05

招远市做好了清明节的森林防火工作,党、政领导齐抓共管,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提高全民认识,做好宣传发动,采取强力有效措施,真抓实干,清明节做到了森林火灾零报告。
      一、领导重视,全面发动。市委、市政府临近清明节,先后五次召开各镇(街道)党委(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专题会议、调度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措施,清明节期间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分区包点,深入到各镇(街道)、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检查、督导森林防火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加强了防范,不掉以轻心。
      二、下发文件,积极行动。为了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利用红头文件、传真电报等形式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集团公司,驻招单位等,在天气干旱,森林火灾等级持续偏高的情况,开展高密度、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坚持值班制度,落实各项责任,加大火源管理力度,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文明祭祀,树新风尚。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清明期间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的通知》,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和重点农村签署文明祭祀承诺书,积极推行文明祭祀、从简祭祀、环保祭祀、安全祭祀,摒弃传统祭祀习俗。各镇(街道)、团市委和妇联要抓住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祀的高峰期和密集期,在重点地段集中开展“绿丝带”活动,倡导“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等方式,引导市民文明、有序、安全的开展祭祀活动。
      四、宣传到位,提高认识。全市印发《招远市野外用火规定》1万份,分发到各村镇、林区、林缘、进山路口等进行张贴。充分发挥利用电视、电台、报刊和网络等宣传媒体,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电视、电台播出专题讲座节目,全天候滚动播出公益宣传标语,报刊、网络不断更新宣传内容。市、镇(街道)组织宣传车辆,深入到重点山区、农村和集市等,大张旗鼓的宣传。在农村、街道、公路、山区等粉写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过街横幅标语,增加了密度,使大家通俗易懂,受教育直观,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思想认识。
      五、加强值班,严阵以待。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值班制度,做到了24小时有人值班不间断,并且每班要有领导带班。各瞭望哨、护林房、进山路口检查站人员,实行三八班值班,加强责任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全方位监视监测,不得空岗漏岗,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市、镇(街道)、村三级森林火灾扑火应急队伍,统一管理,统一食宿,统一调度,车辆、器械全部到位,针对山系、林区等近前布防,做到了遇有火情报告,第一时间到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