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城管局官员殴打环保局执法人员

23.01.2015  11:42

    近日,湖南湘潭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湘潭县城管局挨打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环保局为何处罚城管局?城管人员为何打环保局人员?

  环保局开“罚单”   城管局拒签收   1月21日下午,湘潭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说,1月13日,湘潭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贺术平、向磊前往湘潭县城管局副局长刘毅办公室,送达关于对湘潭县上马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要求对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遭拒绝后,环保执法人员启动留置送达程序,并使用摄像机对留置送达回执的过程进行拍摄。刘毅和湘潭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刘义对当时执行职务的环保执法人员进行威胁并殴打,致使贺术平轻微伤。   一段时长为21秒的现场视频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摆放在办公桌上,双方正在进行交涉,刘毅称,“你不要照啊照,等会砸了你的去”。贺术平回答,“那你要砸就砸呢”。   湘潭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说,1月15日,湘潭县城管局负责人带领刘毅等人书面向湘潭市环保局作出检讨。1月20日,湘潭县城管局负责人还带其单位涉事人向被打环保执法人员当面赔礼道歉。   涉嫌暴力抗法   涉事城管被立案   21日下午,记者致电湘潭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锋求证此事,对方在电话中坦承,“我们的工作人员是有责任的,上级主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了,该我们承担的责任一定会承担起来。”但是,对事件相关细节,陈志锋并不愿多谈,随即挂断了记者电话。   21日晚,湘潭县纪委监察局通报称,经查,2015年1月13日,湘潭县城管局有关人员在签收湘潭市环保局执法文书时存在涉嫌暴力阻碍环保执法问题。1月21日,经湘潭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湘潭县城管局副局长刘毅予以立案调查,对湘潭县环卫管理处主任刘义予以停职检查并立案调查。   垃圾场违法   环保局为何处罚城管局?   这一冲突事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人提出,违法单位是湘潭县上马垃圾填埋场,湘潭市环保局为什么要向湘潭县城管局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此,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上马垃圾填埋场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环评文件是湘潭县城管局向上报批的,湘潭县城管局是其业主单位,所以向湘潭县城管局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存在问题。   但是,陈志锋否认了这种说法,他说垃圾填埋场的业主单位是湘潭市天易示范区。   湘潭县城管局网站显示,作为副局长,刘毅分管湘潭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而该处的职责之一就是“负责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不管湘潭县城管局是不是湘潭县上马垃圾填埋场的业主单位,但至少是其业务指导和监督单位。上马垃圾填埋场存在环境违法问题,湘潭县城管局难逃监管不力的嫌疑。”湖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监督处处长刘帅表示。   刘帅还认为,如果湘潭县城管局是上马垃圾填埋场的业主单位,那它没有理由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即便不是,作为上马垃圾填埋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单位,湘潭县城管局也应该帮助环保部门协调或者要求垃圾填埋场业主签收处罚文书。   政府部门如果不支持配合   新环保法怎么贯彻落实?   湘潭市环保协会副理事长王国祥表示,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保法对环保部门赋权以后,环保部门的执法权限得以扩大,但是单靠一个环保部门,要解决好环境污染治理和执法问题,难度可想而知,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都必须参与进来。   王国祥认为,这一起冲突事件表明,由于长期法律意识淡漠、环保观念落后,官僚作风盛行,部分基层党政部门对突然强化的环保执法“新常态”还不能适应,这是今后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最大的制约因素。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倪宏涛表示,“如果连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不支持配合环保执法,不带头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又有什么底气要求企业和社会各界严格贯彻落实新环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