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之城渐行渐近

30.07.2015  09:02

备受市民关注的小清河湿地公园湿地格局已展现,预计将于明年上半年开始进行验收,待合格后尽早开园纳客。 (范良 摄)

 

湿地、森林、海洋是全球的三大生态系统,其中湿地对环境影响价值最高,被誉为“地球之肾”。

 

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过程中,济南市把湿地保护、恢复作为构筑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扩大湿地资源。济南市在湿地建设中,贯穿保护、利用与提高理念,目前,全市有17处湿地公园正在建设当中,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10处、市级4处,有效保护湿地面积1万余公顷。


消 失——12年湿地面积减少1万公顷

 

50年前的济南啥样?“整个城北都是水,城南则是森林。像北园大街这些地方,全都是鱼塘和藕池,泺口那边更是水草丛生,大明湖和小清河都能连起来。水多了自然就干净,一个月皮鞋不擦都不脏,白衣服领口一周都不会脏。”如果市民赵凤霞的回忆真切,那时的济南,当之无愧是一座“湿地之城”。

 

据相关专家介绍,从济南过去老地图上看,可以确定湿地在沿黄河、小清河一线,从西南向东北延伸,如果把河溪、水库、泉水也都算上,济南的湿地面积还要更大一些。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济南的湿地面积在快速萎缩。上世纪80年代,这一片自然湿地大部分消失了。据省地质测绘院此前完成的《山东省湿地资源调查报告》显示,由于淤积和围垦造田等因素影响,与上世纪50年代相比,白云湖湿地面积竟然缩小了92%。

 

2001年全市第一次对湿地进行调查统计,面积为32489.5公顷,2012年再次进行调查统计时,湿地面积仅剩22011.8公顷,其中人工湿地占50%,对改善生态环境价值最高的沼泽湿地面积仅占2%。而曾经拥有大片沼泽湿地的天桥区,湿地面积还剩3000多公顷,其中2000多公顷都是人工湿地,沼泽湿地面积只有64.17公顷。

 

保 护——17处湿地公园陆续建成开园

 

作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中最具价值的“生态调节器”,湿地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蓄水调洪,补充地下水。据相关专家介绍,在多雨的季节,过量的水被湿地象海绵一样储存起来,直接减少了下游的洪水压力,之后,再通过蒸发将多余的水分慢慢地释放出来,补充给河流或下渗补充地下水,有效地缓解了枯水期河流缺水或断流的问题。这对于“泉城”济南来说至关重要。据水利专家介绍,泉水喷涌最关键的条件就是地下水水位高度,只有地下水充沛,才能将泉水“顶”出来,达到喷涌的效果。

 

据了解,济南市湿地资源较为丰富,湿地类型多样,分为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4种类型。

 

近年来济南市加大对现存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建设湿地公园就是其中之一。“建湿地公园一方面可以将湿地保护起来,遏制人们继续对其进行破坏;另一方面通过对公园进行分区,可以逐渐将被破坏的湿地恢复原貌。”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目前,全市已有17处湿地公园开工建设,将陆续开园纳客。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3处,分别为小清河国家湿地公园、黄河玫瑰湖国家湿地公园、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10处,分别为澄波湖省级湿地公园、土马河省级湿地公园、燕子湾省级湿地公园、大沙河省级湿地公园、遥墙清荷省级湿地公园、绣源河省级湿地公园、龙山湖省级湿地公园、锦水河省级湿地公园、浪溪河省级湿地公园、王家坊省级湿地公园;市级湿地公园4处,分别为鹊山龙湖市级湿地公园、清源湖市级湿地公园、滨河市级湿地公园、大寺河市级湿地公园。

 

据悉,济南市在湿地公园管理中,将贯穿“保护、利用与提高”理念,同时还包括“文化”理念。把湿地资源保护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之上,合理适度利用湿地资源,依托湿地公园的自然风光优势,开发生态旅游,实现湿地公园的自我造血功能,提高收入,扩大建设资金的渠道,促进湿地公园更好地发展,利于湿地公园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良性循环。

 

另外,湿地保护目前也已“有法可依”。2012年,我省公布《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并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湿地保护的原则和措施,落实了管理的体制与规范,真正实现依法保护和依法管理,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恢 复——人工干预复原天然湿地风貌

 

“围垦截流是破坏湿地的‘罪魁祸首,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因此,根据济南市湿地资源保护现状,济南市采取退耕还湿计划,防止湿地退化,降低人为因素对湿地的负面影响,使其逐步恢复到原始的天然湿地生态系统。另外,湿地公园也将建设功能分区,一部分供游客观光学习,另一部分则用于恢复湿地天然风貌。

 

平阴县玫瑰湖国家湿地公园分为合理利用区、保育区、保护区、恢复重建区等。合理利用区也是唯一一个对外开放、供游客游览的区域,保育区、保护区和恢复重建区都绝对封闭,用于恢复湿地天然风貌的。“保育区和保护区是保护较好的天然湿地,可以说是个‘标杆’,而恢复重建区则是通过人工干预,使生物和植物的数量和种类逐渐达到‘标杆’的标准,是个‘过渡区’,最终将恢复到天然湿地的风貌。”项目建设相关负责人介绍。据悉,公园中湿地的水源为黄河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确保湿地中的水不会断流。同时,公园还将进行水系治理、种植水生植物、建造鸟巢等工程,逐渐达到天然湿地水平。

 

玫瑰湖国家湿地公园是济南市恢复天然湿地风貌的一个缩影。据悉,为全面彻底保护湿地资源,济南市对湿地生态系统受到人为破坏的区域实施植被恢复与生态改善,其中,鸟类的数量和种类是检验天然湿地恢复程度的一项重要标准。

 

因此,济南市在湿地恢复方面注重动物栖息地环境的恢复和改善,通过营造自然的鸟类栖息地环境,阻隔非湿地保护工作人员随意进入湿地保育和恢复区域,防止人为活动对鸟类停歇产生影响。同时,建设小型水利设施以沟通周边的潮沟,对湿地进行季节性补水,通过对湿地水位进行调控,满足不同鸟类的栖息要求。在鸟类停歇地内种植当地的碱蓬、芦苇、香蒲等植物,一方面改善土壤条件,提高湿地的生产力,为鸟类提供食物;另一方面良好的植被形成较为合理和自然的栖息环境,可供涉禽躲避天然敌害。对于一些已经受到人为干扰的天然湿地,逐步进行改造,恢复到天然湿地生态系统的水平,例如对水产养殖场的改造和芦苇的移植,逐步改善和恢复被破坏的湿地动物栖息地和湿地生境。


措 施——湿地保护目前已经有法可依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可以有效遏制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破坏活动。

 

我省公布的《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目前已开始实施。《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湿地保护的原则和措施,落实了管理的体制与规范,真正实现依法保护和依法管理,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济南市林业主管部门把湿地保护和利用当作重点工作抓在手上。市林业局组成调研组,从2010年开始对济南市湿地保护管理情况进行了立法调研。其间,赴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就湿地立法及实施情况、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考察学习和调研。与湿地立法较早、湿地立法保护经验丰富地区的湿地管理者进行了交流,为济南市湿地保护管理政府规章的制订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为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济南市近年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湿地的功能效益和湿地保护的意义。利用“国际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等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利用济南《森林泉城》杂志宣传湿地恢复与保护知识,倡导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湿地保护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