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开展夏季环保专项行动

04.08.2016  00:03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夏季高温和汛期环境安全,滕州市环保局于8月1日召开环保专项行动启动会,全面安排部署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枣庄市环保局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市200余家重点企业,开展为期30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印发了《滕州市环保局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监察大队、监测站、法制科等科室执法人员,组成4个检查工作组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检查人员将按照《方案》要求,深入生产一线车间,对照环评等要求,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备案;对严重危及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本次行动,对查处的问题,企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据“两高”司法解释、《全市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等法律规章要求,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治理无望的企业将依法实施关停。同时,为确保检查效果,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态度,检查人员对本组检查情况统一签名负责,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一查到底、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