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严查滥用远光灯 司机夜遇远光灯等于蒙眼驾驶百米

10.12.2015  02:02
济南交警严查滥用远光灯 司机夜遇远光灯等于蒙眼驾驶百米

  交警部门实验数据显示,夜间司机遭遇远光灯,相当于蒙住双眼驾驶近100米。为遏制这一交通违法行为,12月7日晚上,在二环东路高架路山大北路下桥口,历城交警大队民警对车辆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交警部门表示,《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远光灯:(一)照明状况良好时;(二)可能影响同向机动车行驶时;(三)与对向行驶的车辆会车时;(四)车辆停止行驶时。

  记者在7日晚上的查处现场看到,行动刚一开始,一辆大灯刺眼的越野车就被民警拦下,此时越野车仪表盘上的远光指示灯还是亮着的。民警指出其违法行为后,司机解释说自己出门时打开了远光灯,没有注意灯光的更换。十几分钟后,一辆开着远光灯的小货车被民警拦住。当民警询问他为何在照明较好的道路上开启远光灯时,该驾驶员竟表示不知道自己开的是远光灯。针对上述二人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错误使用远光灯的隐患

  正面会车时

  1.瞬间致盲

  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瞬间致盲,最少持续2秒左右的时间。

  2.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

  当你开启远光灯,对向来车会对你的车速和距离产生误判。

  3.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

  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

  后方车辆开启远光灯时

  当后车开启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光晕会缩小路况可视范围。

  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1.尽可能少使用远光灯。如今城市照明设施比较完善,一般尽量不使用远光灯。

  2.必要时灯光可以交替使用。在照明情况不佳的道路上行驶,远光灯可以和近光灯交替使用,对向有来车时应及时切换。

  3.经常检查自己的灯光状态。当遇到对面来车频繁切换灯光照射自己时,应当检查自己的远光灯是否在无意中开启。

  4.远光灯在雾霾天是不能随便用的。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5.如果对方开了远光灯,驾驶员可以用远近光灯转换提醒对方车辆关闭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