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两严一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24.08.2016  20:04

为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筑牢公安工作生命线,滨州市公安局紧盯群众期盼,突出问题导向,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严执法、严管理、创满意“两严一创”活动,全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力促执法质量与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直面执法和管理的短板

出警不够及时;个别民警对待报案群众态度冷漠,语气生硬;监督民警‘老好人’,法制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在7月26日召开的滨州市公安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暨“两严一创”活动部署会上,滨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桑培伦不谈成绩,只谈执法、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2012年至今,滨州市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在全省前5名,去年获得全省第4名的好成绩,而与此不相协调的是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却始终在低位徘徊。

以问题为导向,滨州市公安局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项工作会,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分析原因,查找症结所在,探寻措施出路。滨州市公安局从执法重视程度、执法理念、执法源头、执法制度、执法监督、执法主体素质等多个方面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查找分析,切合实际,直指要害,涵盖了执法和管理流程的各个方面。

尽管有大环境的因素,但问题的症结和短板还是在执法上,根子还是在管理上,关键还是在领导上。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也绝不能逃避。”桑培伦说。

据此,滨州市公安局决定自7月26日至年底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严执法、严管理、创满意“两严一创”活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管理,补齐短板,努力实现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处置敏感案(事)件能力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和执法办案瑕疵率明显下降、有责信访案件明显下降、敏感案(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实现“四无”即无违法违纪、无执法过错、无有责投诉、无负面舆情”的“三升三降四无”的目标。

提升主体素质,夯实执法规范化根基

严执法、严管理,最根本的是要提高执法主体的素质,而重中之重在于各级领导干部。滨州市公安局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既做管理上的“一把手”,更做业务上的“一把手”,争当“生产队长”。

全市公安机关推行公安机关负责人定期议法制度,分县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题议法。办案单位的科所队长每周至少召开1次案件调度会,每年至少办理2起刑事或4起行政案件,至少主办1起精品案件,案件中必须做到亲自询问(或讯问),亲自制作笔录、亲自走访调查、亲自录入信息、亲自网上办案、亲自制作法律文书。强化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任前法律考试、年度述法3项制度,每年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一到两次综合培训,让领导干部懂业务、会指导。

在抓好干部带头的同时,滨州市公安局重点抓好基层一线民警的执法素质提升。他们采取远程视频、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民警的实战教育培训,一线执法民警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针对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办案区规范使用、出庭作证和出庭应诉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在公安网和互联网分别搭建“法律直通车”学习平台,研发手机APP,方便民警随时随地进行在线学习、查询和考试。加强特殊人才培养,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底前,建立全市公安法律人才库,确保所有执法办案单位全部配备法制员,每个基层所队每年都要培养至少1名能办案、会管理的业务骨干,力争3到5年内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

注重执法全程规范,提升群众满意度

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滨州市公安局坚持从执法全过程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源头执法,完善各类警情处置流程,开展处警民警全员培训,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音视频记录制度。组织不定时间、不定内容、不定地点、不定次数的暗访和实景测警,促进接处警整改。截至目前,滨州市、县公安机关均已设立受立案监督管理中心,执法办案单位设立案件受理中心(室),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案件应受尽受、应立尽立。

案件办理中,滨州市公安局要求严格落实调查取证各项规定,依法及时全面客观收集各类证据。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确保办案场所内的执法安全。针对盗抢、伤害等常见多发案件,故意杀人、涉黑涉恶等重大案件和网络金融等新型复杂案件,滨州市公安局制订了讯问要点、证据规格等实务操作手册,细化了行政管理服务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操作指引,以此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

突出监督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做出实效

两严一创”活动伊始,滨州市公安局就突出执法监督促实效,以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两严一创”落到实处、做出实效。

滨州市公安局制订完善执法动态监督考评方法,研发了量质效能考核系统,与闭环管理系统有效对接,实现民警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自动统计分析。落实典型案件讲评制度,每季度总结剖析具有普遍指导、警示作用的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严格落实有责信访案件必查、有理投诉案件必查、媒体曝光案件必查、回访不满意案件必查、诉讼复议被撤销案件必查的“五必查”制度,提升民警规范执法意识。

监督是手段,制度是保障。滨州市公安局修订完善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办法和执法约谈制度,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公安机关及其所属执法部门、执法民警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作为评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列入单位和个人的全年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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