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地税局五项措施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

15.04.2017  00:44

  今年以来,滨州市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从五个方面入手,确保全市地税系统“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一是扎实开展简政放权措施落实工作。抓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管理工作的落实,实现取消审批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上、管得好。现有行政审批事项3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落实到位。对照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归纳,逐一核查确认。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与市国税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统一监管标准,建立整改辅导制度,完善以执业质量管理为核心的日常检查与年度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职能,不断提升涉税中介机构的公信力。在依法支持、规范服务、加强监管的同时,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杜绝权力寻租和指定代理或强制代理,重点监控并及时处置税务人员参与涉税中介机构经营活动,强制代理、指定代理等情况引起的舆情。
  二是严格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多证合一”工作,统筹安排、主动作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准入手续,扎实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动员部署,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重视细节,研究对策,规范业务流程。认真梳理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的差异,细抠每个业务节点,制定详细的业务规范,确保统一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编制“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办税指南、办税明白纸等,放置在工商登记大厅,供纳税人取阅。
  三是严格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动态管理制度。编制并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决不允许“单外有权、单外行权”,并建立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审批项目管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积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开制度,进一步精简、规范审批事项。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初审、专家论证、评估认证以及其他申报材料的,一律取消;确有依据的,依法从严设定办理承诺时限;对仅需形式审查的,应做到即办即结;推行一般事项一审一核,复杂事项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目前我局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计47部;具体行政执法权共7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全部取消,行政处罚35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强制4项。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在检查工作中只针对涉税单位为主体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举报、协查等案件不列入“双随机”的检查范畴。参与建设和使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情况。积极配合建立滨州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各部门参加的公共平台,能第一时间掌握纳税人的信用情况,降低信息传递成本。主动传递涉税信用信息,按时传送企业的纳税信用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欠税公告、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事项,2016年共传递了784户A级纳税企业信息以及近千户欠税企业信息,推动滨州信用体系的建设。
  五是积极改进和优化政府服务。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保留的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理,应进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项目以及与审批服务项目全部在办税服务中心受理、送达;在中心审核审批的主要环节100%在中心进行;进驻单位的事项平均承诺时限严格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逐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监督全覆盖。在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平台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并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在线监督。借助政务中心网络平台系统的数据交换、数据导出和资源共享工作,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咨询、资料网上下载、网上办理和网上监督,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全覆盖、网上监管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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