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足球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力度大

26.10.2015  09:4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推进足球运动发展的精神,抢抓被列入山东省“足球试点城市”的重要机遇,全面提升全市足球运动水平,近日,滨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足球试点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20年,普及提升见成效

  《意见》明确了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总体思路是:以提高足球人口数量、提升足球运动水平为目标,以增强大众体质特别是青少年体质为目的,创新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完善足球竞赛体制机制,坚持走足球训练与教育教学、普及推广与提高水平、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互为衔接、相互补充、共同促进的足球发展道路,加快足球职业化、产业化进程,大力推进足球试点城市建设,力争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使滨州足球运动跻身全国上游水平。《意见》确定了“四个结合”的方针:立足滨州实际与借鉴先进经验相结合;抓普及与促提高相结合;长期性与广泛性相结合;足球引领与统筹发展相结合。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校园足球和优秀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建立,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青少年足球队伍成绩在全国处于上游水平;足球职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拥有本土的足球俱乐部,并在国家级比赛中取得突破;社会足球加快发展,经常参与足球活动的人口快速增长,全市发展足球运动的氛围日渐浓厚;教练员和运动员培训体系逐步形成,向各类机构、球队配备输送人才数量进一步增加;足球场地建设和管理投入不断加大,能够基本满足足球事业发展需求;足球人才政策不断完善,培养引进一批高水平专业足球人才;具有滨州特色的足球文化、足球产品、足球赛事、足球服务等产业发展框架初步形成。

   校园足球有特色,三年建设 200所

  《意见》指出,要全面提升各层次足球运动水平。一是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制定滨州市中小学校足球发展规划,把足球列入中小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每周确保1次足球课。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由教育系统拨款购买教练、裁判员岗位等,提升校园足球专业性。坚持以点带面,重点扶持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学校,力争三年内全市建立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200所。重点抓好鲁能泰山滨州足球学校建设,争取更多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到滨州开展校园足球合作交流,借助职业足球优势资源,推动全市校园足球发展。力争利用三至五年时间,建立健全市、县、校三级足球联赛机制,在国家、省各类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强化足球特长生文化课教学管理,制定鼓励足球特长生发展的初中、高中升学政策与训练体系,允许足球特长生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获得良好的特长发展环境。完善保险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积极鼓励有足球特长的初高中毕业生报考足球专业院校。二是提升业余足球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市足球协会在发展足球运动中的重要作用,成立一批业余足球俱乐部,发展完善全市业余足球联赛体系,进一步提升业余足球运动水平。鼓励全市大型企业参与足球运动发展,整合优秀社会足球资源,成立滨州市足球俱乐部,广纳足球优秀人才,参加高水平足球赛事,力争三年内进入中国足协杯正赛。积极探索业余足球与校园足球的融合衔接机制,实现业余足球与校园足球相互促进、相互提升,推动全市足球运动的普及和发展。依托市体育运动学校,成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体育部门管理的滨州市足球学校,培育市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为高水平联赛储备输送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成立足球学校,支持社会力量创办特色足球学校。三是全面发展社会足球。体育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社会足球发展,增加社会足球人口,提高全民身体素质。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和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开展适合群众的5人制、7人制、中老年和笼式足球比赛等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建设一批面向社会的足球训练基地,让更多的群众、青少年能参与其中。力争利用五年时间,滨城区、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经常参与足球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5%,其他县区经常参与足球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3%。四是提高足球训练和竞赛水平。完善青少年和成年人竞赛体系,积极举办足球竞赛活动,科学制定奖励标准,建立适合于各级各类足球发展的竞赛机制。健全公开、透明的教练员和运动员选拔、培养制度,建立健全各年龄段校、县、市三级选拔培训体系,发挥足球科技的引领作用,提高足球俱乐部、业余球队和青少年足球队选材、训练、科研和组织管理水平。维护竞赛秩序,坚持公平竞赛,树立良好赛风,加强竞赛管理。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

  明确刚性要求,足球场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意见》强调,要加强足球设施的建设与运营。一是加大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力度。研究制定全市足球场地建设规划。把足球场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刚性要求,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足球活动场地。各县区原则上都要建有一个标准化足球场,同时充分利用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等,规划建设一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城市新建居住小区、社区、公园等要同期规划建设群众健身和足球场地,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小区可根据实际,在合理位置建设可供周围几个小区共用的足球场地。新建、扩建学校要将足球场地建设和其他体育场地建设统筹规划,满足校园足球活动的场地要求。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筹建标准足球场及配套设施,并在土地、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提高全市引进承办大型足球赛事和其他体育活动的能力。二是做好场地设施运营管理。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全面实现公共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完全向学生开放,早晚或节假日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管和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足球及体育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办法。

   加强足球人才队伍建设,两年内完成 500余所中小学校培训

  《意见》要求,要加强足球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两年内完成全市500余所中小学校的培训任务,并在全市范围内培训裁判员60名。选拔市优秀教练员和裁判员参加国家、省级培训,力争三年内培训国家D级以上教练员20名,国家二级以上裁判员20名。在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中,设置足球及相关专业计划,逐步充实各级学校、机构和组织的专业人才队伍。鼓励支持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教练员、球员、青少年到足球发达国家和职业足球俱乐部接受培训,提高专业足球素养。加快滨州足球产业专业运营和管理团队的建设,吸纳社会经营管理人才加入足球产业队伍,逐步提升足球产业队伍的研发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二是加大高水平足球人才引进力度。对到滨州长期工作服务的,可以按照特殊人才规定予以安置,并享受现行人才政策。统筹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为足球运动员特别是滨州籍足球运动员再就业再发展搭建平台,支持其经过必要培训和考核,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或到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机制,整合资源加大投入

  《意见》还指出,要培育壮大足球文化和产业。特别强调要加大足球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全市足球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解决存在问题。健全足协党的组织机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其在足球运动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整合资源加大对足球事业的投入,根据事权划分,主要用于场地建设、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女子足球、俱乐部组建、赛事举办、教学科研等方面。体育、教育等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要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足球发展的力度。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赞助发展足球。三是完善考核机制。把加快推进足球试点城市建设纳入体育事业和产业考核内容,加大考评力度。将学校足球业余训练、参加省、市、县三级足球联赛情况,列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分别在教育督导和重点工作中进行量化,科学评价学校足球活动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