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命女竟是男儿身 济南男子误信"漂流瓶"被骗55万
济南高新区马某收到一个来自湖南的QQ“漂流瓶”,在这里马某得知,远方的这个“女孩”身世凄惨,于是先后给对方打去了54.9万元。可没想到,这个悲惨身世只是对方虚构的而已,不仅如此,对方还是个男人。近日,高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湖南籍男子周某1988年出生,2012年5月,因犯诈骗罪,被衡阳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于2013年7月15日刑满释放。出狱仅半年,他重操旧业,次年1月10日,再次因诈骗罪,获刑一年五个月。2015年出狱后,周某仍不务正业,起了网络诈骗的歹念。
当年12月,他用名为“宁静”的QQ号码在网上发漂流瓶,虚构自己的凄惨身世,发布“谁来帮帮我”等内容,这个漂流瓶被家住济南高新区某小区的马某捡到。
周某告诉马某,自己叫文婧,母亲去世,父亲把她卖给一个不认识的人做老婆,处境极为艰难。为取得对方信任,他还亮出了身份信息。
这个身份信息其实是周某女朋友的。案发后,真正的文婧说,自己和周某在打麻将时认识,后来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他曾借用过自己的身份证。
马某出于同情,先是在高新区舜华路建设银行ATM机汇出300元。之后周某变本加厉,又相继编造了逃婚、找工作、学习培训、打官司、看病等理由,多次骗取马某的钱财。约一年时间里,共骗取马某人民币54.9万元,并将所得赃款全部用于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周黎明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诈骗罪罪名成立。
周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但将所得赃款全部挥霍,且在刑满释放后五年之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一审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云 崔岩 实习生 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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