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中院首次司法公开评估结果出炉

07.04.2015  16:23
  3月27日,潍坊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与潍坊中院联合召开全市法院“司法公开评估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首次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评估结果。

  去年9月,潍坊中院研究出台了《司法公开工作评估办法》,决定在中院和全市13家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公开评估工作。评估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采取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按照内部评估占60% 、外部评估占40%的比例,计算出司法公开评估总分。

  这次评估自2014年12 月份开始,至2015年2月份结束。外部评估委托潍坊学院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主要采取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含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观测主流媒体关于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信息量;观测主要搜索引擎对法院的评价;观测各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开通使用情况等方式,着重从社情民意、网络舆情和社会效果三个方面来评估。评估过程中,受委托方对潍坊中院和13家基层法院分别进行了评估,最后形成了包括中院在内的14家法院的评估报告和1个总的评估报告。内部评估由潍坊中院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中院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采取从审判管理系统、司法统计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直接提取数据和现场考察的方式,对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机制保障等7项一级指标、23项二级指标进行全面评估。

  由潍坊学院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各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获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同,调查问卷分析的结果显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当事人(含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对司法公开的满意度在 70% 以上,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的满意度在60%-70% 之间;利用媒体进行司法公开得到了各法院的普遍重视,在加强司法公开内部的体制机制建设的同时,多数法院能做到与时俱进,主动利用新媒体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平台,14家法院全部开通了微博和微信公众账号,实时将法院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司法公开的内容出现明显转变,实现了从原来的庭审公开到涵盖立案、庭审、裁判文书和执行的司法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的转变,从形式上的只注重对外宣传上的公开到内容上的内外相结合的实质公开的转变,从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的转变。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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