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为居民防灾投保"买单" 系山东省首次尝试

04.07.2016  10:58
  2016年7月1日起,潍坊全市范围内实施民生综合保险,为解决“因灾致贫”问题提供保障,在山东省属首次尝试。民生综合保险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

  潍坊市属洪涝、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为进一步减轻群众的灾害损失和政府救助压力,潍坊市2015年在昌乐县和寿光市两个镇街进行了民生综合保险试点。2016年,潍坊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4家保险公司承保,承担全市民生综合保险服务。自2016年7月1日起,潍坊全市范围内实施民生综合保险。

  民生综合保险制度覆盖全市可能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兼顾部分居家意外事故风险,将所有居民纳入灾害事故保障范围,政府为每人投入几元钱,居民即可享受最高赔付额达十多万元的保险保障,实现了政府小投入保障大民生。

  据悉,民生综合保险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潍坊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的人身伤亡抚恤和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损失救助。

  居民人身伤亡每人最高限额12万元,抢险救灾人员最高限额20万元;居民基本饮水保障,每人每月最高救助60元;家庭住房损失救助,最高每户6万元;政府无责救助,每次事故最高200万元。特别约定在发生居民人伤事故、家庭住房财产损失事故后,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失独父母、贫困人口(列入潍坊市委、市政府扶贫范围人员),每户保险金额在普通群众基础上上浮30%。

  潍坊民生综合保险设赔偿处理中心,设立1603555报案专线电话,24小时接报案。截至2016年6月中旬,理赔服务中心共结案175起,累计赔付金额240.75万元,预计6月底赔付金额将达到500余万元,上百家庭因此走出灾害阴霾。(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锦江 通讯员 董德才 张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