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向既定目标精准发力

02.04.2015  16:04
山东省潍坊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曙光(中)到市环保局调研,市环保局局长郑金来(左)陪同,并汇报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孙鹏摄

    ■ 规模以上煤炭消费总量及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010年水平

  ■ 健全完善独立、交叉、联动执法机制

  ■ 启动火电厂超低排放试点示范

  ■ 开展空气质量和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

  ■ 各县(市、区)建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点位,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付生 李德洁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山东省潍坊市“三八六”环保行动交卷之年。围绕生态美丽潍坊建设,鸢都如何精准发力攻坚?

  据潍坊市环保局局长郑金来介绍,2015年,全市以“三八六”环保行动为总抓手,统筹协调,从严审批,高压执法,提升能力,协同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水、气环境质量改善,全力完成山东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3.3%、16.7%、18.1%、17.9%的刚性目标任务;重点河流消除劣Ⅴ类,断面水质同比改善15%,消灭污水直排;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全面实现“三八六”环保行动既定目标,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抓污染源深度治理

  利用发电余热供热,形成“大热源”布局

  从2013年下半年起,潍坊市开展了一场实现3个目标、打响八大战役、强化6项保障的“三八六”环保攻坚行动。截至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水污染防治保持良好态势,污染物总量减排稳步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基础上,潍坊市突出治霾和治味,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围绕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四大类污染源抓深度治理,综合治霾。控制煤烟污染。扩大城市禁燃区范围,完成禁燃区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实施20吨以上燃煤锅炉治污提标改造。优化城区供热模式,推动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余热供热,逐步形成“大热源”供热布局。

  推动钢铁、石化、焦化等重污染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深度治理,对钢铁行业烧结机、高转炉,石化行业废气和催化裂化、硫黄回收,炭黑碳素行业煅烧炉、危废焚烧炉烟气等实施深度治理。淘汰高污染车辆,综合采取严格准入、限制行驶、强制报废、鼓励淘汰等措施,加快老旧车、黄标车等淘汰进程。

  潍坊市从完善治污设施和加强巡查检查入手,强力治味。推进石化、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完善治理设施,减少异味排放。继续加强中心城区和北部沿海地区异味巡查排查,有效控制异味污染问题。

  为巩固提升水污染治理成果,潍坊市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消灭污水直排。实施镇街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特别是要加快推进老旧城区雨水、污水分流管网建设。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实现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经过湿地处理,进一步改善河流断面水质。抓好小清河流域治理。加强规划项目及重点工程、示范工程现场督查,确保完成省、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水源地拉网式大检查,完善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体系,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控新增减存量

  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第二阶段标准

  改善环境质量,减排是一项硬指标、硬任务。

  潍坊市着力“控新增”和“减存量”,确保全力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从控制燃煤量和压减高排放行业产能入手,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分解落实煤炭消费控制计划,全市规模以上煤炭消费总量及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010年水平。火力发电量,原油加工量,机制纸及纸板、印染布、生铁、粗钢、熟料、水泥、焦炭产品产量压减到2010年水平。

  从推进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入手,削减污染物存量。加快热电、火电、钢铁、熟料等重点污染行业脱硫、脱硝减排工程建设,大气污染物排放按时达到山东省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快生态湿地建设;加强农业源和机动车污染减排,确保按时发挥减排效益。

  为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潍坊市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加强重点化工园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监管,将涉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放射源等全部纳入风险源管理,强化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保护。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加强生态保护,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开展土壤污染场地调查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探索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用好督办考核机制

  控制规模小、污染重、难治理的小化工行业无序发展

  围绕“三八六”环保行动目标任务,潍坊市充分发挥市环委会办公室总牵头、总调度、总协调的作用,用好会议、通报、巡查、督办、考核等机制,全面推进落实环保行动年度计划。

  从严审批,源头控制污染增量。严把环境准入门槛,制定《潍坊市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执行化工类建设项目区域总量控制制度,规范和引导化工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严格控制规模小、污染重、难治理的小化工行业无序发展。继续实施建设项目区域限批或暂缓审批措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调整。高压执法,压缩环境违法空间。

  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健全完善独立、交叉、联动执法机制。认真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开展污染源大排查和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大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力度,继续实施有奖举报、媒体曝光等制度,形成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深化改革,创新环境监管机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大气污染环境监管方式,启动火电厂超低排放试点示范,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提高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加大重点领域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环境信息。

  增强监测监控能力。探索开展空气质量和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加快燃煤锅炉、工业窑炉、钢铁等行业主要排气筒在线监控和状态参数监控联网。推动各县(市、区)建成环境空气质量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点位,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深化“三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建,加强机关党建、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党务公开和权力清单制度,大力推行阳光办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抓好“庸懒散”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