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促进外贸稳定发展实施方案

12.09.2014  11:23

面对今年以来复杂严峻的外贸发展形势,国家、省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19号文件做好外贸稳定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23号),提出了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潍坊市促进外贸稳定发展实施方案》(潍政办字〔2014〕121号)。为更好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提振外贸企业进出口信心,增强外贸这驾“马车”的拉动能力,现将《潍坊市促进外贸稳定发展实施方案》全文刊登。

为贯彻落实《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19号文件做好外贸稳定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23号)精神,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贸环境,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结合潍坊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

外贸结构

(一)鼓励资源类产品和生活消费品进口。重点推动地炼企业燃料油自营进口,加快地炼企业保税油库建设,发挥弘润石化等公用性保税油库的作用。按照国家、省重点鼓励的先进技术设备进口目录,做好企业设备和技术进口贴息争取工作。对全市重点项目进口设备,探索实施属地检验、口岸放行、共同检验等快捷通关模式。支持松源木业公司、锦昉棉业公司、南美国际公司等境外资源开发企业资源回运,扩大木材、棉花、煤炭等短缺资源进口。推进综合保税区、高密晟绮场站进口棉花直通检验检疫和重点企业进口直通式场站建设。推动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产品内销试点”,扩大日常生活用品和一般消费品的进口,丰富内销市场。发挥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服务平台作用,优化进口机动车登检业务流程,促进整车进口业务发展。(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潍坊海关、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府口岸办负责)

(二)促进外贸出口集约发展。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实施出口品牌战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意见,推动千榕家纺、得利斯食品、诸城外贸、鲁丽集团等市级知名企业自主品牌建设,争取进入第二批山东省重点品牌企业行列,力争全市品牌企业出口占比提高到15%以上,自主品牌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实施机电产业国际化发展战略,重点推动瑞其能、荣立中石油、潍柴动力等企业海外项目纳入“421”专项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中外合作基金项目,促进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和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出口业务发展。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务实推进海外市场开拓计划,组织500家企业参加50个重点展会,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巩固深化传统市场,拓展提升新兴市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贸促会、市工商局负责)

(三)推动外贸基地转型升级。落实《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机电、纺织、服装、农产品、高新技术等领域培育发展10个市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争创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机电产品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水平,积极推进“两个市场、一个标准”建设。(市商务局、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四)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实施《潍坊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支持,出台《潍坊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认定和奖励办法》,对服务外包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建立国际产业对接渠道,支持万声通讯、恩源科技、潍坊软件园等重点企业和园区发展,提高服务贸易占全市贸易总量的比重。积极探索保税期货交割、融资租赁、服务外包、售后维修等服务贸易海关监管模式,支持和引导综合保税区提升服务功能,推动诸城物流中心增加保税功能,实现政策叠加。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手续,推动实现企业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以及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境外存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潍坊海关、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负责)

(五)以走出去带动产品和技术出口。鼓励纺织、化工、轻工等行业优势产能境外转移,重点支持柬埔寨、乌干达等境外潍坊工业园跨越发展,培育巴基斯坦圣山南亚潍坊工业园成长壮大。对瑞其能公司境外风能发电项目,潍柴动力、桑莎集团、豪迈科技公司等境外绿地投资和企业并购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带动大型基础设备和技术服务出口。(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六)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依托歌尔声学公司、孚日集团等重点企业专业监测平台和境外研发机构,提高加工贸易产品层次和附加值,促进承接业务量价齐升。依托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政策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吸引大进大出的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入驻,培育加工贸易示范园区。优化加工贸易企业通关、检验检疫、物流等服务,放宽农产品关税配额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延期时限。(潍坊海关、市商务局负责)

二、加快培育

外贸服务平台

(七)打造外贸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潍坊市外经贸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功能,提高入驻服务单位的服务效率和水平,更好地为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支持阿里巴巴打造中小企业出口孵化样板间,每年为中心城区100家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最大限度减轻外贸企业通关成本,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商务、海关、企业三方联网管理,方便企业办理合同审批、备案手续。增强外贸基地研发、设计、检测、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支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潍坊海关、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八)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加强与第三方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合作,筹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数据共享、资源整合和增值服务提升进出口企业综合竞争力,为外贸企业融资、通关、退税、网上寻盘和寻找海外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实现跨境贸易便利化。推动综合保税区申报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增强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辅助系统功能,建设适应电商需要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打好软、硬件基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潍坊海关、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三、不断提高

贸易便利化水平

(九)强化口岸部门间联系配合。推进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三互”合作机制;推动关检合作,创新关检合作模式,在综合保税区、潍坊港口岸、寿光晨鸣场站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三个一”合作试点,提高验放速度。(市政府口岸办、潍坊海关、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提高通关效率和通关服务水平。实施区域通关、属地通关、分类通关、无纸通关业务改革,在滨海区增设报关“预录点”。实行“一站式服务”,严格执行“5+2”工作制和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确保春节等长假期间通关无阻,实现全天候通关。争取济青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推行转关无纸化和电子关锁,畅通内陆与口岸物流链条。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实施货物差异化监管,对大型机械设备、精密仪器等提供监管场所外监管,实现企业厂区内监管。(潍坊海关负责)

(十一)进一步提高通关验放效能。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减少出口商品检验种类的要求,取消机电产品、食品接触产品等222个HS编码商品的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实施检验检疫无纸化便利措施,进一步简化检验检疫申报和原产地证申报随附单证种类及手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于现场提交纸质申报单据。根据监督管理和风险监控计划执行情况,简化合格评定流程和纸质化原始记录,引入“合格假定”理念,对较低风险产品实施报放一体化的快速验放模式。(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二)推进中韩共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抢抓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即将达成的契机,支持高密、安丘等县市区建设“中韩共建国际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示范区内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植场、养殖场和生产加工企业,提供简化备案注册程序、优先对外推荐注册、便利出口检验放行、加大技术服务力度等支持措施,推动示范区内输韩食品、农产品享受更多的通关便利。(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负责)

(十三)加快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改革。承接国家、省下放的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商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和发放、出口食品备案、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货值200万美元以下的进口旧机电备案审批、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等审批权限。取消原产地备案企业年审。简化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程序,推进初级农产品备案监管模式改革,对来自国家级示范区内、取得食药部门食品生产许可和获得HACCP认证的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直接备案。(市商务局、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四、大力整治

进出口经营秩序

(十四)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落实国家免收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费用和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费等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对货代、报关行等行业进行专题调研,引导中介市场健康发展。组织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检查。重点规范报关、报检、运输等经营性收费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收费,严厉打击假借部门名义乱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潍坊海关、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五)实施收费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进出口业务申报环节收费项目,建立市外贸领域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项目纳入清单,对外公开,接受监督,并逐步减少数量;清单外的实行市场调节,加强公开公示,制止不合理涉企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负责)

(十六)完善外贸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整合外贸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将外贸企业检验检疫、海关、金融等信用评级结果统一应用于企业监管分类。开展打击假冒检验检疫证书专项行动,依法惩治违法失信企业,维护良好进出口秩序。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严厉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深入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潍坊海关、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国税局负责)

五、加强财税

政策扶持力度

(十七)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市级扶持外经贸发展政策,重点引导进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应对贸易摩擦、发展电子商务和外贸转型升级等。(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负责)

(十八)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将由纳税人发起的出口退(免)税业务的受理工作全部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履行审批退税时限承诺制度,在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审核要求的基础上,对“无疑点”的企业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完毕并送交国库办理退税。简化企业申报手续,对“出口退税信用A级企业”实行凭电子信息退税,先退税后复核;对传统优势产品、拥有知识产权、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重点出口产品、重点出口企业,优先办理退税,保证退税款及时足额到位。(市国税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负责)

(十九)落实出口退税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鼓励服务出口;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退税政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开展。(市国税局、市财政局负责)

六、着力提升

外贸金融服务水平

(二十)搭建外贸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推动外贸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发展,扶持有发展潜力但担保物、抵押物不足的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的矛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负责)

(二十一)加强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发放信用贷款、保理融资、票据贴现、押汇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加强对外贸中小企业和综合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简化项目和资金审批程序,增加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和优惠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推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信用增进等多种创新相互配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负责)

(二十二)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和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具有一定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的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展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对金额50万元(含)以下的个人跨境人民币货物贸易结算业务及金额30万元(含)以下的个人跨境人民币服务贸易结算业务,金融机构直接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为客户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对金额超过50万元的个人跨境人民币货物贸易结算业务及金额超过30万元的个人跨境人民币服务贸易结算业务,凭客户相关业务凭证办理。(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负责)

(二十三)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合作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市内支付机构,在与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协议并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备案后,准予开展企业和个人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负责)

(二十四)进一步便利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全面落实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政策,便利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管理,取消区内企业外汇登记证及年检制度,取消办理结汇时资金来源和用途审核,允许办理进口异地付汇和提前购汇,允许将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负责)

(二十五)鼓励跨境服务贸易和电子商务发展。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手续,允许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允许企业集团将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境外存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带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负责)

(二十六)优化“走出去”外汇服务。改革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方式,取消对外担保额度限制和逐笔审批管理,鼓励企业利用跨境担保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境外投资企业充分利用境外放款、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境外发债等方式取得融资支持,促进优势行业向境外转移。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内保外贷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境外工程承包,带动机电产品和劳务出口。(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负责)

(二十七)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品牌产品、服务贸易、国际营销网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补助。继续用好“信保易”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助推小微外贸企业加快发展。适当下调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费率,重点对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予以支持。鼓励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一步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经营主体。(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负责)

七、建立健全

外贸风险预警防范机制

(二十八)加强外贸风险防范知识培训。做好进出口贸易预警监测工作,邀请国家、省有关部门和知名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专家、学者来潍坊市,培训企业相关业务人员,提高企业预警意识,创造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市商务局负责)

(二十九)做好外贸风险信息发布工作。发挥市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网站作用,开展风险防范知识宣传,及时发布适宜公开的外贸风险信息。利用中国信保潍坊业务处专业评估渠道与进口商动态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国别、市场、进口商评估等前期风险甄别信息服务。(市商务局、潍坊海关、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三十)支持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鼓励出口企业运用国际法律工具,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双反”应诉活动,重点支持轮胎行业应对美国对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双反”调查,做好其它行业贸易调查和救济,对参加“双反”应诉、复审工作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诉讼补助。(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八、切实加强

协作配合

(三十一)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用好涉外经济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发挥涉外部门职能作用,正确把握好国际国内形势,科学制定工作思路举措,及时解决外贸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立外贸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确保稳定外贸增长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十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外贸稳定增长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措施。市商务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进度把控,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密切跟进,狠抓落实。

(三十三)落实各项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定期召开促进外贸增长政策解读会,对政策变化调整情况及时宣传和解读,辅导出口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做好外贸、退税、外汇等基础数据分析测算,从增减变化原因、预测变动趋势等方面,定期分析全市外贸进出口、退税、结售汇等情况,及时解决外贸经济运行中的新矛盾、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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