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季度潍坊59人终身禁驾 最小年龄23岁

19.04.2018  15:42

    中国山东网潍坊4月17日讯 (记者 孙小茹) 近日,潍坊市交警支队公布了2018年第一季度终身禁驾名单,共有59名驾驶员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名单显示,59名驾驶员中,驾龄最长的22年(1人),最短的1年;年龄最大的 61岁,最小仅23岁;除一名女性外,其余58人均为男性。

    据了解,驾驶人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此外,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典型案例一、侯佃友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7年10月14日21时10分许,侯佃友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在青州市国道309由东向西行驶至张楼村路口处,与沿路东向西顺向行驶的季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后侯佃友驾车逃逸,季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侯佃友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2月7日,经青州市人民法院判决,侯佃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8年3月14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侯佃友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李新波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案

    2017年5月11日22时45分许,李新波醉酒驾驶鲁V牌小型轿车沿安丘市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安丘市公安局大汶河派出所南侧处时,与前方顺行刘某驾驶的自行车碰撞,致刘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调查,李新波血液酒精含量为164.2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9月26日,经安丘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新波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8年2月1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李新波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