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院潘鲁生应邀参加全国政协座谈会

15.12.2014  15:25

12月12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就“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村落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

全国政协委员冯骥才、仇保兴、潘鲁生、励小捷、廖奔、傅惠民、崔永元、马国湘、李卫东、张友君、陈小平、张廷皓、李东东、武鸿麟、张妹芝,以及专家学者曹昌智、胡彬彬、罗德胤等出席座谈会并发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介绍了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村落保护的有关情况。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出席会议并发言。

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张庆黎、李海峰、齐续春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委员们提出,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是承启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的重要桥梁,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中共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今年四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四部委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很及时,是个好文件。但传统村落保护的形势仍然很严峻,特别是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传统村落保护面临着发展模式单一、保护资金短缺、因无序开发导致自然风貌和环境遭到破坏等诸多矛盾和问题。委员们建议,保护好传统村落要重点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保护古建筑与改善居住环境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的关系,对市场介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要防止过度商业化经营模式。当前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把传统村落保护清单管理作为抓手,清单管理要明确具体;二是要落实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负主要责任;三是要公开,依靠群众监督;四是要制定好文物保护发展规划。只有把发展搞好,保护才能落到实处。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和监管,完善支持政策,开展保护技术研发与示范,开展试点工作,加大传统村落文化的宣传力度,建立社会参与机制。

潘鲁生提出,传统村落是农村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国民的集体乡愁。传统村落保护要作为国家文化战略,从文化生态保护的层面加以推进。为避免传统村落空心化空巢化,加强文化内容补给,发掘文化资源动力,涵养文化水土,修复文化生态,建设有情感、有文化的城镇,提升生活质量,让人们有家园的归属感、家族的荣誉感、家庭的幸福感,愿意衣锦还乡。潘鲁生提出,传统村落保护要作为民生工程,注重民生改善,政府和多方面专家要站在村民的立场上,从村民的角度、利益、权益等方面来出发解决问题,从保护村落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到保持村落的主人的村民利益的整体保护,从固态保护到活态保护,与村民的生产、生活和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生态相吻合。潘鲁生认为,传统村落保护要因地制宜,实现“一地一规划”、“一村一方案”,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从建筑学、民俗学、经济学、社会学、工艺美术等做出全面论证,协调好现代化的生活设施与传统民居构造和形态之间的关系,研究和论证好经济生产发展与地方特色传统文化发展之间的关系,建立好传统村落文化的文化基因库和数据库,并研究和推动资源的再生发展,使保护工作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切实可行。

潘鲁生建议,在手工艺资源特别充分、而且手工艺形式适宜的村落,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手工艺产业”,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村落保护要建立“文化扶贫”机制,成立“国家扶贫公平贸易机构”,为相对闭塞贫困地区的手工艺生产者建立公平贸易渠道,直接寻找市场和消费者,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他们的收入。同时加强民族地区的手艺人培训,可以鼓励公益机构办学助教,培养农村传统技艺人才。潘鲁生建议,建议国家出台“我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条例”,解决传统村落的认定、评估和保护的原则问题,划定保护红线,进一步明确传统村落保护的实施机构和主体责任,确立科学、系统的传统村落保护措施,并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传统村落保护有法可依。

座谈会讨论深入,气氛热烈,委员们和专家学者踊跃建言。俞正声不时插话询问,与大家互动交流。

全国政协十分关注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村落保护问题。会前,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就有关问题组织委员进行了专题调研。(山东工艺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