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老总诈骗2千万挥霍一空 潜逃境外4年被劝返

13.01.2015  19:26

  2014年12月22日,深圳皇岗口岸,外逃4年的合同诈骗案嫌疑人刘某向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投案自首。“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烟台共抓获外逃嫌疑人6名。

  公司总经理成网上逃犯

  刘某涉嫌的是一起发案于2010年的合同诈骗案件。2010年烟台一家公司从国外进口硫磺,委托海口某公司出售。两个月时间里,海口某公司替烟台方卖出了价值2500多万元的硫磺,但只将其中500多万元的货款交还给烟台公司。之后,海口公司以未收到全部货款为由,迟迟不将余下的2000万元交还烟台公司。2010年8月,烟台公司向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

  当时,刘某在海口公司任总经理。2010年8月,烟台市公安局正式立案。当年12月21日,刘某被列为网上逃犯。

  外逃4年,民警不断心理攻坚

  之后的4年时间里,虽然办案人员更换了,但烟台市公安局始终没有放弃对刘某的追捕。“猎狐2014”行动开始后,经侦支队二大队接受任务后,与刘某开始了“心理战”。他们了解到,刘某这几年在国外的生活并不十分如意,人地生疏、思乡强烈,全家不得团圆。

  烟台市公安局负责人与刘某通了电话,得知刘某的主要顾虑在于:对公安机关和面临的刑事处罚心存疑虑,怕回到国内说不清楚,受到不公正待遇。另一方面,刘某还希望早日把事情查清楚。

  挥师香港,成功劝返嫌疑人

  2014年12月21日,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多日的电话、微信交流沟通,与刘某达成了会面的意向,决定派二大队副大队长董峰带队赴香港。按刘某提出的要求,他们将在香港见面。董峰此行任务艰巨,他必须打消刘某顾虑,将其劝返回国。

  在香港中环一家宾馆,董峰见到了外逃4年之久的刘某。董峰向刘某严正阐述了警方立场,只要他主动投案,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积极退还赃款,公安机关可以变更他的强制措施,回国后可取保候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正常生活,与家人团聚。对于4年前的案件,公安机关也会给刘某公正处理。

  同时,董峰也严肃指出,虽然刘某现在在国外,但国外不可能是永远的避罪天堂。随着公安部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关系日益畅通,外逃嫌疑人终有回国接受惩罚的一天。

  当天,刘某同意回国。第二天上午,刘某通过深圳皇岗口岸入关时,关口自动报警。

  守在这里的董峰及同事将刘某带回烟台。

  “猎狐2014”烟台劝返6人

  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截止至2014年年底,烟台共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6名,位列山东省公安机关境外追逃前茅,成绩斐然。

  同年9月25日,烟台芝罘公安分局将潜逃境外漂白身份后潜回国内的逃犯周某光抓获归案,中纪委副书记、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刘金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兆玉先后作出批示,予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