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区幼儿园小学食堂将装监控 远程实时管理

20.03.2015  10:56

    众所周知,交通违法扣满12分将吊销驾照,驾驶员需要重新学习交通法规。现在,烟台的餐饮单位也要迎来类似的年检制度。记者从20日召开的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烟台为打造“食安烟台”、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方面监管力度,在餐饮企业实行年检制度,按照《烟台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代码》进行年度记分管理,记满10分的餐饮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参加法律法规培训。

  市区幼儿园、小学食堂安装监控   学校食堂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烟台对学校食堂实行季度检查制度,确保全市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继续对学生小饭桌登记工作摸底,在册和不愿意登记的都将在官方网站、校门口实行动态公示,并注明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学生家长查阅,接受社会监督。此外,今年还将在市区幼儿园、小学食堂实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行远程实时监控管理,加强后厨关键风险点控制。   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进入常态化,今年上半年规范学校189所,食品店386户,食品摊贩82个。4月底前,完成第三批公示的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规范管理和整治工作。6月30日前,组织对第一、二批公示的中小学校周边规范管理的食品店、餐饮店、食品固定摊贩规范管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活动,对达不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厨房清洁”五项规范标准要求的要进行重新规范、重新整治,直至完全达标。   15120家餐饮企业公示信用等级   今年,烟台将继续深化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1046家食品生产企业、85家大型商场及连锁超市、1152家学校周边食品店中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在15120家餐饮企业中全面推行信用征集公示系统,实行食品经营者信用等级分类监管,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将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业户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A级为守信,B级为基本守信,C级为失信,D级为严重失信。对不同等级的食品经营户采用不同的监管措施,对失信和严重失信的食品经营户加大日常检查、食品抽检和食品快检频次,对经营问题食品的依法严厉查处,对屡罚屡犯的吊销其食品流通许可证。建立实施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和“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建立和落实强制退出机制,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在全市有序推进《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记录》制度,明确专、兼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单位每次监督检查情况在《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记录》上进行登录,并按照《烟台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代码》进行年度记分管理,记满10分的餐饮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参加法律法规培训。研究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禁止清单”,明确企业应尽责任和不得触碰的法律底线,形成守法经营、行业自律浓厚氛围。   9月底前全市小作坊登记领证   小作坊问题一直是食品监管的薄弱环节。烟台治理规范小作坊采用 “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的原则,设定必要的条件,适当降低门槛,把大部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畴,开展登记管理,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引导规范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活动。力争到6 月底完成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小作坊的登记发证工作,9月底前完成全部小作坊的登记发证工作。   为强化食品流通风险防控,市食药监局在全市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供货商、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培育200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点,聘请200名食品安全信息联系人,让老百姓参与监督食品安全,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增创50家“食安烟台”示范企业   今年烟台将继续推进“食安烟台”品牌引领行动,在2014年全市申报“食安山东”示范企业30家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创50家,总量达到规模以上生产企业的20%以上。   按照“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创建任务目标,继续推进食品流通示范创建活动。2015年,全市20%以上的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供货商要创建为“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每个乡镇和城市社区(含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分别要有2户以上食品经营店创建为“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店。各县市区要在“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中分别筛选出1-2个各类食品流通经营业态示范样板单位。同时,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针对食品流通环节存在的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以农贸市场、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查处食品市场“五无”食品违法行为。
上半年山东外贸三大指标跑赢全国 本外币两指标创新高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进出口总值实现1.山东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