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4.09.2014  16:35

  为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监管法制环境,烟台市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从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着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公示制度、信访举报制度、执法权限规定,执法程序规定、办案制度及大案要案报告等制度,做到在执法行为实施前就要以制度对执法人员形成一个明确而有效的约束。
  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着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要把行政执法检查由突击式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化,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专项调查三种方式,并将开展专项监督、个案监督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引向深入,起到实效。
  从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着手,逐步形成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对作出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严把执法案件“五关”,探索建立一套完善的执法办案全过程的“事前”约束机制、“事中”动态监督机制和“事后”检查机制。
  从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回头看”着手,确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