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档案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17.03.2016  11:24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烟台市档案局荣获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烟台市档案局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引领,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将创建活动与提升档案业务水平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推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业务工作整体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争创文明城市。2014年,市档案馆成功晋升“国家一级档案馆”,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全力助推“胶东红色文化”建设。在省档案馆展厅开辟“胶东红色文化”专题板块,编辑出版《胶东支前》,与《烟台日报》联合主办《胶东红色文化·钩沉》专栏,举办大型档案史料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三是抓好队伍建设推动文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发挥烟台档案网、《烟台档案》等舆论阵地作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四是进一步提升档案服务能力。深入到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一线进行指导,促进档案规范管理。2015年公布开放档案3262件,积极面向社会各界提供查档利用服务,有效提升了档案服务社会民生的能力。

(刘 涛)

责任编辑: 烟台_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