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档案馆三千余件档案面向社会开放

14.08.2015  15:48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是档案馆的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的规定,近日烟台市档案馆组织专门人员,对馆藏满三十年的1984年档案进行审核鉴定,经烟台市档案鉴定开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 本次共有122个全宗,3262件档案,面向社会开放档案。

这次开放档案的内容主要为1984年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级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对于研究烟台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解决人民群众相关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目前为止,烟台市档案馆已向社会开放档案156953件。我国公民和组织,只要持有合法身份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军官证、学生证或者本组织介绍信等),均可到烟台市档案馆办理查阅手续,利用已开放的所有档案文件。

(张燕 汤厚梅)

责任编辑: 烟台_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