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一年 “禁燃令”下的多元共治

21.01.2017  13:41

  在上海市长宁虹桥路派出所外来人员居住证登记窗口,摞着一沓厚厚的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册,有中文、英文,还有日文、韩文。

  “我们这个辖区实有人口8.4万人,常住境外人员2万人,人员流动量大,所以特别印制了外语宣传册。”虹桥路派出所副所长翁新海说。最近,平安志愿者长宁国际学校美籍教师丹尼尔就和民警鲁昕一起,带着这些宣传册,向长宁国际学校里的外籍教师和学生详细讲解《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016年1月1日,上海启动严格的“禁燃令”,不仅将禁燃范围从内环扩大至外环,外环线以外区域的国家机关驻地、文保单位、集贸市场等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燃令”特别强调,重污染天气期间,上海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令实施一年多,上海外环以内基本“零燃放”。一方面,上海警方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到目前为止,查处违法燃放10起,非法运输12起,非法经营47起,非法储存276起,罚款126.36万元,行政拘留100人,刑事拘留37人。2016年12月5日,普陀区在接到有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报警后,连夜赶赴江苏昆山抓获1人并处罚款;12月9日,金山区查获6处非法烟花爆竹3000余箱,刑事拘留13人。

  与此同时,上海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外环线以内全面禁止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大部分辖区在外环线以内的区也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浦东、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崇明等9个区,按照“一区一个销售点”的原则布点经营,销售总量将控制在3000箱。许可证发放后,实施实名制销售、“一日三查”和视频监控等监管手段,每日汇总销售、库存情况。

  落实“禁燃令”,除警方等加强管控之外,还要靠社会多元共治。

  “我们派出所所辖区域有90个居民小区,而我们在编民警只有100人,除去日常值班巡逻,不可能一个民警守着一个小区,需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宣传和治理。”翁新海说。为进一步扩大宣传告知范围,虹桥路派出所与虹桥路街道协商,借通信运营商渠道,向虹桥地区的中外居民微信推送中英日韩等多语种公益广告。

  在长宁区,警方联手街道、居委会,通过张贴告知书、上门签署承诺书、电子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召开警情通报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出租比例较高的小区、规模租赁房等,社区民警会同居委会干部、物业一同上门开展宣传、签约。一年来,长宁分局各烟花爆竹临时回收点共收到20位居民主动上缴的鞭炮烟花。

  上海市住建委、民政局、旅游局、通信管理局也全面启动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加强所辖场所周边监护;市环保局、气象局在全市国控点启动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与烟花爆竹禁放联动机制,一旦监测到空气重度以上等级污染,第一时间发布预警及禁放信息。春节临近,全市数十万“平安马甲”正巡逻在街道、社区,守护市民们共同的家园。

作者:郝洪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