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制定烟花爆竹空气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27.06.2016  09:44

  近日,嘉祥县为及时有效应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最大限度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济宁市环境空气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嘉祥县制定烟花爆竹空气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根据规定,在嘉祥县城区范围内,持续天气不利条件或突发环境事件导致污染物大范围积累,空气质量指数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水平的天气时适用该预案。

  该预案的工作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施策、严格管理。倡导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在限制区域、限制时间内,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成立了嘉祥县城区烟花爆竹空气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县政府应急办指令,启动烟花爆竹环境空气污染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并督导检查城区各所辖区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预案指出,预案的执行是一项常年性工作,具有工作量的不确定性,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保证“车辆配备、人员组织、措施落实”三到位。应急预案一经启动,各单位必须迅速统一执行。嘉祥县城区烟花爆竹空气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通报,纳入主要业务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