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宝化工“10.21“爆炸事故5责任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12.11.2015  23:53

齐鲁网 济南11月12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临沂市平邑县山东天宝化工有限公司“10.21”较大爆炸事故,经调查认定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是起爆具生产线熔混药工违反设计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混合机内添加黑索今和返回药速度过快,造成梯黑药料中产生大量的黑索今小干球,再加上非成套配置的上展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爆炸几率增加。经过注药混药机出料阀时,梯黑药料受到阀门开启时的撞击、挤压与摩擦,造成爆炸。

这起事故暴露出山东天宝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政府和负有民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目前,除3名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已在爆炸事故中死亡外,司法机关对5名企业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党政部门及责任人,将在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东营8.31重大爆炸事故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滨源公司8.31重大爆炸事故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日照石大科技“7.16”着火爆炸事故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