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牌照小型客车免收黄河大桥通行费的通告

11.03.2016  10:22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济南牌照小型客车免收黄河大桥通行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北跨发展步伐,按照方便市民通行、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推进免费的原则,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济南牌照小型客车过黄河大桥实行免费通行。经市政府授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收通行费桥梁范围

  本次实行免费通行的桥梁为济南黄河大桥、济南建邦黄河大桥、济阳黄河大桥。

  二、免收通行费车辆范围

  济南牌照(鲁A、鲁O、鲁W)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和济南市公交车。

  三、免收通行费起始时间

  自2016年3月16日零时起实行。

  四、通行秩序保障

  符合免收通行费条件的车辆,驾驶员提前选择免费专用车道有序通过收费站。不属于免收范围的车辆(含临时牌照车辆),应当依法缴纳车辆通行费。对强行冲卡、恶意堵占通行车道、寻衅滋事或其他扰乱大桥经营管理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