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牡丹区交通局开私家车“钓鱼执法” 交通局回应

08.03.2017  12:34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鲁网反映,近年来,牡丹区交通运输局雇用社会人员在路边拦车,社会人员上车没多久后,牡丹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以非法营运将私家车扣留并罚款。

  

  汽车停放于定陶区的一路口,汽车前几十米站着的男子是从该车下来的。

  

  刚才停在定陶的车,跟随一辆私家车到达菏泽市区。图为一身穿制服的男子下车前去拦住私家车。

   

  市民所提供的罚款单金额为2000元与牡丹区交通局所说罚款5000元不符

  鲁网3月7日讯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鲁网反映,近年来,牡丹区交通运输局雇用社会人员在路边拦车,社会人员上车没多久后,牡丹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以非法营运将私家车扣留并罚款。市民对此事,表示不满,认为其是典型的“钓鱼执法”。就此事,鲁网记者展开调查。

   市民反映:牡丹区交通局执法人员开私家车“钓鱼执法

  家住菏泽市定陶区的张先生向鲁网反映,近两年来,牡丹区交通局的工作人员经常驾驶私家车将雇用的社会人员放到定陶,然后社会人员以搭顺风车的形式搭上私家车返回,交通局工作人员便会尾随,到达牡丹区区域内后,拦住车辆,随后按照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罚款。

  张先生还说,他和身边很多人都有着被牡丹区交通局“钓鱼执法”的经历,并且经常出现交通局工作人员身穿制服坐在私家车上,发现非法营运的车辆后,将其车辆卡在路中央,然后下车拦截私家车,拔私家车钥匙,还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我明显觉得他们是钓鱼执法,否则不可能一到菏泽他们就冲上来。”和张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王先生表示,他以女性的身份添加了其中一个受雇社会人员的微信,经常看到他在朋友圈发些“钓鱼执法”的字眼,很明显他们不是一个人受雇于交通局。

  王先生说,被交通局拦下后,执法人员便会被强行拔钥匙、扣车,接下来就面临罚款,罚款金额2000元到10000元不等,找熟人就能少罚点,不找熟人就会被多罚,甚至有的罚款连任何收据也不开。

   牡丹区交通局:讲解“钓鱼执法”含义 私家车便于取证

  针对以上问题,3月6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牡丹区交通运输局客运办主任刘鲁玉、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队长刘超等四人。首先,刘鲁玉对记者讲起了“钓鱼执法”的含义,他说:“‘钓鱼执法’是发生在上海的一个案例,交通局执法人员装病在路边拦车,人家不拉,非要上,上完以后人家不要钱,非要给人家钱,这才叫‘钓鱼执法’。”

  对于开私家车执法这一问题,刘鲁玉表示,便车有利于取证。针对网友所反映的车牌号是不是该局车辆时,几人均表示沉默。

  刘超说,现场执法分为定点式执法(站岗式执法)和巡查式执法,在巡查执法时,如人员力量不够,可以向站岗执法人员联系进行补充执法力量。站岗执法人员,在执法车辆不允许的情况下,为了执法工作,有时可能执法人员开自己的车,到达执法现场汇合。

  记者再次问网友所反映的车牌号是不是该局的车辆时,刘超说,工作人员个人的车牌号他们不是很清楚,记者所说车牌号的车辆有待调查。他们局内绝对不会出现,开着不喷交通标志字样的私家车去查扣、拦截私家车。有可能,执法人员在执法地点汇合下车时,从私家车上下来执法,令市民产生了误解。

  针对市民所说的一到菏泽市区执法人员就将私家车查处这一问题,刘鲁玉说,私家车拉客影响了客运班车和出租车的运营,有些客车和出租车发现私家车在路边拉乘客时,会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举报私家车拉客的行为。接受到举报后,执法人员便赶往现场进行查处。

  就身穿制服交通局执法人员坐私家车从定陶到菏泽市区然后将拉客私家车拦下这一问题,刘鲁玉说,有可能局内工作人员去其他县区工作或回家时,看到一些“黑车”到了牡丹区,便举报给执法人员进行查处。

  刘超说,经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菏泽的实际情况,菏泽目前非法营运车辆处以5000元罚款。以滴滴打车为主的网约车,经查处后会被处以10000元的罚款。(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