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物业服务企业有"紧箍咒" 6种情况打0分

19.01.2015  14:52

    山东省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有“紧箍咒”了。今年起,日照市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考评管理,对物业资质使用、物业服务、物业收费等方面进行打分评级。

  2014年12月16日,日照市住建委、市民政局联合下发《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同步配发的还有《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评分细则》,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加减分制,基准分为100分。  在物业资质使用、物业服务、物业收费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给予扣分。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得0分。  《办法》还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投标、资质管理、创先评优和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减分情况,对物业企业进行处理。  该《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日照嘉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于2014年5月份,业务范围涉及园林养护、保安保洁。负责人王磊说,此办法对于物业行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日照市的物业服务,现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规范,也没有行业协会。”他说,考评定级为物业服务制定了标准,有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考评范围:   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外地来日照企业。   考评周期:   12个月,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信用等级:   由高到低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得分在110分以上的为甲级,90分(含90分)以上110分(不含110分)以下的为乙级,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不含90分)以下的为丙级,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为丁级。   0分情形:   1、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或停止物业服务的;  2、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3、在本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4、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重大群体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5、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一年内被物业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  6、经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