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税局“三个强化”抓好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

15.06.2017  00:41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组织参加总局、省局视频培训、开展专题培训和集中学习等形式,让税务人员真正掌握政策出台背景和精神实质,让前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和办税流程,能够为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通过纳税人短信平台、微信群、QQ群,办税服务厅电子滚动屏、宣传栏等渠道对国家的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纳税人第一时间了解到国家优惠政策的内容、条件、提供资料、办理手续。

        二是强化辅导督导。对外强化辅导,通过“税法进校园、进企业活动”、“一带一路政策上门、问需求活动”等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政策上门辅导,通过税收政策咨询电话、12366服务热线等对纳税人的政策咨询进行解答、辅导。对内强化督导,建立执法督查机制,实行不定期执法督查,分单位分类对优惠政策备案名单进行资料抽查和实地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强化后续管理。提炼政策要点,强化后续监管,严格减免主体,符合条件的减免主体必须是专业物流企业;严格用地范围,非物流企业的内部仓库,办公、生活区用地和非直接从事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用地,不得减免;严格面积标准,同一仓储设施的占地面积必须在6000平方米以上;严格仓储范围,重点关注政策取了的仓储商品范围;严格征免标准,在建和未投入使用的仓储设施用地,不得减免。

        通过实地核查,自2012年以来,全市共有23家物流企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5146万元;其中有4户企业存在减免主体、用地范围、未建成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补缴税款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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