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狐狸肉案"5人领刑 德州“福聚德”老板罚款90万

29.07.2015  18:13

  2013年12月19日,记者独家报道了消费者投诉在沃尔玛超市购买的五香驴肉检测出狐狸肉成分一事,“疑问肉”生产厂家为德州福聚德食品有限公司。在两个多星期的追踪报道中,狐狸肉冒充熟驴肉谜团逐步揭开。

  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制假售假者是否被追究法律责任?假驴肉进商超销售,监管部门承担何种责任?近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5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福聚德”法人代表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禹城市某局食品生产稽查中队队长、副队长因玩忽职守罪被撤职(另案宣判)。

  五香驴肉啥成分7份鉴定检出貉、狐狸肉

  判决书表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报告,证实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历下分局在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分店提取到由德州市福聚德公司于2013年8月、11月生产的五香驴肉、五香牛肉若干,于2013年12月送检,7份鉴定结果中有4份“五香驴肉检出驴成分、貉成分、狐狸成分;五香牛肉检出牛成分、狐狸成分、貂成分”,另3份“五香驴肉检出貉成分、狐狸成分,未检出驴成分”。

  沃尔玛泉城路店自2009年5月起与济南市哲昱经贸有限公司合作,购进德州福聚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熟肉制品,沃尔玛泉城路店和阳光新路店自2012年至案发时先后从哲昱公司购进五香驴肉30256袋,进货单价为9.9元/袋,共销售五香驴肉30491袋(含赠品),销售单价为10.9元/袋,案值30余万元。2013年12月9日以次品名义退货给哲昱经贸有限公司涉案驴肉635袋。

  貉、狐狸肉从哪来“上家”不在禹城在潍坊

  2014年1月6日,禹城市公安部门表示,福聚德两名负责人被刑拘后,专案组调查工作一直在积极进行。因造假还有“上家”,民警赴外地开展调查工作。“狐狸肉”事件曝出后,有市民推测,因禹城本地养殖狐狸的养殖户并不多,造假应另有地点。

  这个造假源头就在潍坊青州。福聚德公司法人代表刘某介绍,其公司自2006年至2013年12月份一直从潍坊天虹食品有限公司刘某某处购进铝箔纸真空包装肉制品,其公司根据需要将这种铝箔纸真空包装肉制品套上不同外包装,分别制成五香驴肉、五香牛肉和五香狗肉等成品对外销售。2012年下半年开始,公司觉得“肉”有问题,但因价格低而仍继续采购。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报告显示,德州市禹城市公安局在潍坊天虹食品有限公司车间滚揉机内提取的不明肉品,检出貉成分。以貉、狐狸肉为主要成分的真空包装肉制品生产出后被运到福聚德公司,摇身变成“五香驴肉”、“五香牛肉”,流通到市场上。

  “供销链”5人获刑公司法人代表判7年罚90万

  王某是福聚德公司经理,其妻刘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两人于2013年12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月25日被逮捕。

  男子刘某某是潍坊天虹食品有限公司经理,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于2013年12月30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月25日被逮捕。刘某甲是潍坊天虹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于2014年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9日被逮捕,2015年1月16日经禹城市人民法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李某是禹城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于2014年1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9日被取保候审。

案情明朗后,禹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刘某、王某、刘某某、刘某甲、李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