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在全省率先破题“河长制” 打造一个生态淄博

24.02.2017  13:09

  2月22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市长周连华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推进孝妇河、范阳河、猪龙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抓好引水入萌、主城区南部水系连通等重点工程,构建“清水润城”生态水系。经长期调研并结合淄博实际,2013年率先在临淄区进行了“河长制”管理新机制试点。临淄区采取制度先行、财政保障等举措,确定分管区长为辖区河道总河长,每条河道按流经地划分河段,流经地的镇长、街道办主任作为辖区河段段长,而乡镇政府、街道办作为辖区河道管理主体,具体负责辖区河道的日常管理、设施养护等。

  2013年底,市水利部门将临淄区试点经验向全市推广。在“河长制”总的框架下,各区县因地制宜创新探索,目前全市河道管理模式呈现出属地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直接管理等3种模式并存的格局。实践证明,“河长制”的实施取得了实际效果,相关区县河道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