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补选为山东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22.01.2016  14:38

  12月17日,淄博市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顶岐,副主任王法亮、尚秋云、王树武、王树槐,秘书长刘秉敏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洪涛,市法院代理院长王玮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关于“加快重点企业转调创步伐、带动经济转型升级”议案(第38号、52号)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快重点企业转调创步伐、带动经济转型升级”议案(第38号、52号)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决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补选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人事任免案及其他事项。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加快重点企业转调创步伐、带动经济转型升级”议案(第38号、52号)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批准淄博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案。

  会议补选王浩为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顶岐在讲话中对2015年度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并就下一步全市人大工作提出要求。王顶岐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起草好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会议作出的部署落实到位。要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和谋划明年全市人大工作,要早调研、早打算、早谋划,尽快厘清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实效性。要认真做好明年人代会各项筹备工作,及时与“一府两院”进行对接,扎实、细致、周密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明年人代会顺利召开。王顶岐对新任命人员提出要求,希望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尽快熟悉岗位职责,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要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自觉接受人大、人民和社会监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遵章守纪、廉洁从政,做到干净做事、坦荡为官、清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