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宪同志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

26.11.2017  19:35

    据《山东新闻联播》11月25日报道,日前,中共中央批准:王清宪同志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孙守刚同志不再担任山东省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此前,有媒体报道,孙守刚已调任河南省委常委。

    王清宪,男,汉族,1963年7月生,河北永年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王清宪履历

    1979.09--1983.07,南开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7.09,黑龙江日报社记者

    1987.09--1990.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新闻业务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0.07--1996.05,人民日报社经济部编辑、主任记者

    1996.05--2000.01,中国改革报社副总编辑(副司级)

    2000.01--2004.09,中国信息报社总编辑(其间:2000.09--2003.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系国民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4.09--2006.02,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2006.02--2008.01,山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2008.01--2008.04,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应急办主任

    2008.04--2011.01,山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应急办主任

    2011.01--2011.04,山西省晋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4--2013.02,山西省晋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12.03--2012.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3.02--2013.03,山西省运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3.03--2016.05,山西省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14.06--2015.07,主持市委工作)

    2016.05--2016.11,山西省吕梁市委书记

    2016.11--2017.11,山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7.11--山东省委常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山西省委委员、常委,党的十九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