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体制“垂改”试点下月完成 剑指权责不清等顽疾

10.05.2017  13:46

  我国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正向纵深推进。《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将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目前全国12个试点省市中,河北和重庆等地已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到2020年,全国省以下环保部门将按照新制度运行。

  环保部地方环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叶民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整个‘垂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其中河北、重庆的‘垂改’方案和结果已经在评估阶段。下一步,按照中央部署的时间安排,地方环保垂直改革将在明年全部铺开”。

  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改革后省级环保部门对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到省级环保部门,通过向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实行垂直管理,同时还要制定并落实各地方环保责任清单,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

  随后,河北、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贵州、陕西、青海等12个省市先后提出试点申请并进入改革阶段。

  具体试点方面,记者从河北省了解到,该省已基本完成环保垂直管理改革省级层面改革,环境管理已按照新体制正式运行。据悉,河北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11个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在各驻地正式挂牌成立。改革后,河北环境监察职能将由省环保厅统一行使,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按照厅内设机构进行管理。而重庆市在“垂改”过程中,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明确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资源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职能职责,健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在叶民看来,垂直管理制度是环境治理的基础制度,因此“垂改”是“底盘性”的制度改革。他认为,指导意见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要求的新举措,有利于推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转型,有利于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马勇表示,通过垂直管理制度可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同时环保资源和技术的支持也可以更为扎实。

  有专家表示,这项改革针对的是我国现行环境监管体制存在的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包括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在基层往往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预而难以到位,以及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划分不明确,常常出现的环保部门替政府部门担责,各部门间责任重叠或责任空白的现象。“要分清党政和环保部门责任,以往有任何环保事件和问题,动辄都会打到环保部门去,造成了很多问题,也对基层的环保部门造成了很大压力。”马勇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环保“垂改”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对此,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对此深有感触,他举例说,“以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穿衣服不统一,‘穿了脱,脱了穿’。很多阻挠执法的案例就是因为没有统一着装的原因。过去的执法还有一点游击队的感觉,还没有成气候,穿自己的衣服到企业去,人家当然不太重视。现在服装统一了,大家一看这才是‘正规军’。”

  按照改革的意见要求,试点省份完成试点工作后要形成自评报告,环保部、中央编办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配套政策和工作安排建议,最后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全面推开改革工作。其他未纳入试点的省份要做好调查摸底、政策研究等前期工作,组织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以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在此基础上,最终确保“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国省以下环保部门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

  “全国实施肯定是大势所趋,现在要考虑的是顶层设计问题,一定要及时总结试点省市的工作,尤其是经验和教训。”马勇说,尤其是“垂改”过程中的人员配置、人员待遇、岗位职责分工等问题,必须要在顶层设计中有所体现。

作者:林远 高伟 温竞华 崔晶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