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环保“六项结合” 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21.11.2016  20:13

  近年来,滕州市环保局一直以来把“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呼吸上清新空气,在优美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更好地提升全市环境质量,市环保局不断加强监管力度,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实施“六项结合”措施,有效提升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一是结合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深入开展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确保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有序。

  二是结合当前环保系统正在开展的环保大练兵活动,规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全面彻底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结合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模式, 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责任,明确网格监管工作重点,加强网格监管绩效监督,强化基层环保所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四是结合危险废物现场专项检查,对全市化工行业的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逐项按照规范化的内容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细致检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

  五是结合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准备。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人员、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措施的落实,确保一旦发生环境污染或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六是结合环境信访回头看,切实解决重复、越级环境信访问题,努力把环境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