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保局创新执法方式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09.03.2016  10:52

  为有效改善环境质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淄博市环保局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一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合张店、淄川、周村环保分局对涉及建陶企业的四个区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按照《淄博市建陶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因脱硝设施未建成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 

  二是开展环境监察异地执法工作。异地执法分为区域性异地执法和特定行业异地执法,由市环保局统一安排,各区县跨区域异地执法,按照指定行业和区域,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查处的方式开展异地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负责现场调查取证,经市局审核确认后,统一进行处罚和收缴。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对违法企业所在地区县政府(管委会)实行“双罚制”,上缴等额罚款至市级财政。 

  三是开展独立调查。由市局成立八个检查组,每月以抽签方式确定检查区县,并于每月25日前完成对相应区县的检查工作,检查结果由各组长向市环保局法制工作委员会直接汇报,经法制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具体实施。对需要公安等部门配合的,由政策法规科协调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三种执法方式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局面,大力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不断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