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环保局加大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11.2015  13:39

  今年以来,泰安市环保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常规检查和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模式,组织开展夜间及节假日执法活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取得较好的效果。今年前8个月,泰安SO2、NO2、PM10、PM2.5分别为40μg/m3、38μg/  m3、121μg/m3、63μg/m3,分别同比改善16.5%、6.5%、9.2%、16.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位居前列。

  一、突击检查,重在实效性。环保部把今年确定为“环境保护法实施年”,开展全面环保大检查,对于违法特别是未批先建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支队、监测站人员参加,做到“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重点突出,提高针对性。突出重点,区域巡查,以城区大气质量改善为中心,每半召开一次大气质量分析会,通报上月大气质量,分析市区7个大气环境质量站点在线监测数据。对数据异常或是昼夜变化比较大的情况,研究确定进一步检查的区域,由监察支队现场重点排查,锁定污染源,利用夜间或节假日进行检查,做到经常查与重点查相结合。对超标排放或是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单位依法处罚,符合按日连续处罚的按日处罚。同时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发挥12369及网络平台作用,环保热线24小时在线,每周二由局领导直接接听举报电话与群众沟通交流。共对市直及6个县市区约30家企业进行了暗查活动,出动人员130多人次,发现违法行为7家次。 

  三、督促落实,突出整治性。在检查中一旦发现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即要求其进行整改,同时注重跟踪问效,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根据环保部“五个办法”要求,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连日处罚程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0余件,对2家企业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罚款285万元,查封扣押2起,对9家企业实施了限产停产措施,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0余起。排查出62个违规建设项目,并实行领导包保,一企一策,做到项目建设进度、违规情况、推进措施三落实,目前已完成16个违规项目的清理工作,其他项目的清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