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环保局建立回访制度加强执法监督

17.12.2015  12:13

  山亭区环保局为进一步推动全局软环境建设,自觉接受企业监督、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了纪检监察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回访和现场走访等形式,强化对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回访内容包括环评审批、项目验收、排污收费等环节;行政执法在调查、取证、立案、审查、执行等环节;环境信访处理在立案、调查、协调、处理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是否履行承诺,是否公平、公正、公开,告知是否清楚明白等以及企业对此所持态度。严格监督一线人员“六条禁令”落实情况,围绕执法管理及收费过程中是否存在乱办事、乱执法、乱检查、乱收费等,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报等违规违纪现象,是否存在有意拖延时间、服务不到位、工作效能低下等服务质量问题开展回访。 

  通过回访,既可以及时了解企业在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环保技术、环保信息等的帮助和支持,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又使局党组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环境执法人员的情况,使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了思想观念、切实提高了服务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在社会上树立了环保队伍文明执法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