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环保局扎实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评估工作

18.12.2014  10:49

  年底将至,冠县环保局为消除辐射安全隐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组织全县辐射应用单位开展2014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评估工作。

  冠县环保局组织对辖区辐射应用单位所使用的放射性装备认真进行自查,切实排查安全隐患,并要求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指导各辐射应用单位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编制《2014年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认真填报《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基本信息表》。同时,认真组织各辐射应用单位做好2014年度辐射监测数据上报工作。

  目前,全县30余家辐射应用单位的安全与防护状况评估工作已完成25家,其余各单位的评估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