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环保局早谋划严保汛期环境安全

20.04.2015  11:03

  为提前做好辖区汛期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辖区内水域汛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防范和妥善应对汛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饮用水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兖州环保局早统筹早谋划根据“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监管,防控污染,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应急防范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汛期环境污染防范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汛期辖区污染源排查和整治,以及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和处置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责任制,周密部署汛期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  

  二是加强排查,强化措施,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结合全区环境检查专项行动认真部署开展汛期环境风险排查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加大对重点流域周边污染源的现场检查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排查环境安全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防汛期间环境安全;同时严格督促各企业落实汛期环境安全责任制、24小时巡查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决做到污染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加大重点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品仓库、化工园区、产生和经营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对在排查中工作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到位、整改方案不落实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产、关闭、取缔,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加大频次,加强预警,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变化。兖州环保局加大对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源地的监测频率,环境监测站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重点工业污染源开展加密监测,做好重点水域水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汛期河水和饮用水源水质的动态变化,为预警处置工作提供依据,严密监控可能产生的水环境污染。  

  四是加强制度,畅通通讯,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12369”污染投诉热线全天候开通,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建立快速、有序的环境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持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应对汛期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做到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五是加强沟通,实施联动,建立汛期环境安全联动机制。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与气象、水利、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及时共享灾害信息,相互通报有关信息,切实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做好应对工作,建立汛期环境安全联动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六是畅通信息,及时报送,严格执行突发环境报告制度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办法》(环保部令第17号)的要求,对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经核实在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的同时,依照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行为,对因迟报漏报造成的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有意瞒报的,将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部门人员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