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环保局核发全市首张排污许可证

03.04.2017  01:43

       

 

 

      3月30日,市环保局向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颁发我市首张排污许可证,标志着我市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工作全面启动,该企业同时也是我省首家取得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2016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国范围内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确定的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17年6月底前火电行业和造纸行业率先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市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的相关工作,先后印发工作方案,发布申领公告,建立了全程网办的审批流程,对相关排污单位与审核单位进行了集中培训,最大限度的给予申请单位支持和指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快速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家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公开申请信息,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积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申领并通过审核,市环保局决定向其颁发排污许可证,明确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

            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部署,我市将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20余家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10月底前完成约40家钢铁(含钢铁压延加工)、水泥(含粉磨站)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年底前完成石化、化工、有色、印染、制革、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其他行业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名录要求陆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