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环保局规范环保执法程序实现“四零”标准

30.03.2015  10:53

  为规范环保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环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郓城县环保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实现“四零”即:法律法规使用零误差;文书填写零差错;处罚裁定零变更;监管单位零复议的标准。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队伍建设。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是强化培训,认真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确保了环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和步骤。

  三是规范文书制作,提高案卷质量。严格按照环保部印发的《环保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进行文书的制作,规范了环保行政处罚文书的统一性。

  四是规范自由裁量、促进和谐执法。在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的前提下,通过严格的环保执法来不断改善环保质量,同时多为企业送服务、送法律,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是完善制度,做好档案工作。坚持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备案制度,对需要报送备案的行政处罚案件报送范围、时间、程序等进行细化,确保行政处罚报送备案制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