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山东强化环保督查力度 每两年将对17市督查一遍

22.11.2016  21:10

    齐鲁网 11月22日讯 (记者 徐慧 陈耀辉)记者今天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山东强化环保督查力度,今年年底,我省将选取1-2个市开展环保督察试点,明年开始每两年对17市督察一遍。

  按照中央开展环保督察的要求,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委深改组审核批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介绍,督查方案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权威性强。督察组直接对省委、省政府负责,组长由省委、省政府委派,督察结果将作为督察对象所在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第二,重督政。与以往的环保检查“督企”不同,此次环境保护督察核心在“督政”。督察的对象是市县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督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立查立纠、注重实效。第三,追责严。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和省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要求,或者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第四,常态化。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不搞“一阵风”,而是作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常态化工作。

  环保督查将主要督察三个方面的问题:1、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2、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包括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建设、偷排偷放、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等突出环境问题,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等,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情况。3、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报道链接: http://news.iqilu.com/shandong/yuanchuang/2016/1122/31916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