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全面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 助推环保监管能力提升

11.10.2016  17:04

  为推动环保工作向“主动”、“精细”转型,近日平邑县全面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环境保护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全方位提高环保监管能力,促进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明确网格建设时限。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对全县环保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并成立领导小组,对各镇街和有关单位提出工作要求,要认真制定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明确各级网格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以及各级网格责任人和职能任务。 

  二是规范网格运行流程。按照监督检查、问题告知、问题处理、后督察的流程,各级网格责任人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闭环式监管,及时开展日常巡查,掌握网格内排污企业分布情况,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和环境风险隐患点,对网格内企业做到生产工艺、污染物治理流程、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环节“四个清楚,确保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采取拉网式排查、昼夜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充分整合各有关单位执法力量,加强联防联动,加大执法频次,加强对网格内排污企业落实环保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