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推行环境应急工作新攻略变被动应急为主动出击

30.10.2015  23:54

  青岛市目前存在环境风险企业260余家,涉及石油化工生产、重金属、危化品生产和储运等高危环境行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形势严峻。青岛市环保局根据当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形势,提出环境应急工作不能仅限于“扑火”,应从深层次挖掘“火种和火苗”,防患于未然。

  首先全面普查环境风险隐患点源。建立一企一档风险源数据库,实行源头查找、分类管理,辖区负责,专人负责。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制度,实行痕迹化管理,明确倒查责任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力争将风险苗头全面扼杀。

  其次全面深化和改革企业环境责任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应该承担的环境应急责任,因此青岛市环保局从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专职人员配备、应急资金和物资的储备、应急演练等环节等进行深化改革,强化企事业单位自身环境应急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备案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未进行环境应急演练等违法行为。

  此外,环境应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工作,环保部门应保持高度敏感性,环保部门所有环境应急人员24小时随时待命,联络畅通,企业发生任何环境和安全事件,不论轻微大小,要求环保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准确判断事件规模、性质和污染延伸,启动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