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环境影响登记表完全实现网上备案管理

12.01.2017  21:36

  新年伊始,随着文登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登录山东省环保厅登记表备案系统,自行完成天福国际度假山庄二期A区登记表项目网上备案,1周内我区已经完成了3个建设项目登记表类项目的网上备案,所有相关手续都是在网上一键完成。对企业来说,省去到区政务中心跑腿办理项目纸质备案无疑更是一种方便。

  为落实新《环境影响评价法》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的要求,2016年11月,环保部印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进一步简化了办理手续,强化了企业自主性。即建设单位需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自行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在线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为完成。建设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自行负责。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举对企业来说可以较快地办理审批,对环保部门来说则是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登记表备案制改革的实行,有利于环保部门行政人员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到需要编制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较大项目或重大项目上,从而提高环评审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当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并不等于环评手续管理的松懈。审批制改备案制的对象是只需填写登记表的项目,但环保部门还是会加强对此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也会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公众如果发现相关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向环保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一旦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将依法对其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